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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招聘教师公告
浏览: 日期:2020-04-07
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招聘教师公告
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,充实学校师资队伍,优化人员结构,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3.年龄条件:
(1)本科学历学位的,年龄30周岁及以下(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);
(2)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,年龄35周岁及以下(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);
(3)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,年龄40周岁及以下(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);
4.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5.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(具体见招聘岗位表)。
6.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现役军人;2016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;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近3年内受过党(团)纪、政纪处分的;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;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。
二、招聘岗位
招聘岗位详见附表。
三、报名相关事项
报名时间:2014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:30—4:00。
报名地点: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洞山校区综合楼二楼第二会议室(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)
报名方式:现场集中报名,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。
每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。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;报名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。
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,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,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,直至取消该岗位。不能开考的岗位,通知考生退还报名考试费用。
报名提供材料:如实填写《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》;本人近期一吋免冠正面彩照2张;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。2015年毕业的学生持学校开具的证明报名,现场填写承诺书。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。
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,于2014年12月4日9:00—11: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。
四、考试科目、实施办法
(一)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(二)考试方式为笔试、面试。
所有报考者均参加笔试,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,内容包括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理论。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。考生依据各岗位的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超过1: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。
面试内容为答辩、课堂教学、专业技能。
(三)综合成绩计算方法
1.早期教育教师岗位:笔试占30%,答辩占20%,课堂教学占50%。
2.儿童康复教师岗位:笔试占30%,答辩占20%,课堂教学占50%。
3.老年服务与管理教师岗位:笔试占30%,答辩占20%,课堂教学占50%。
4.信息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:笔试占30%,答辩占20%,专业水平与技能占50%。
5.幼儿园教师岗位:笔试占30%,答辩占20%,活动设计与说课占30%,专业技能占20%。
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(四)招聘考试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,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。面试办法现场告知考生,成绩当场通知考生。
五、体检考察
考试结束后,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,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(成绩并列者,早期教育、儿童康复、老年服务与管理教师岗位按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信息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按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幼儿园教师岗位按活动设计与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)。
体检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,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执行。
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考察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,按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。
六、公示
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按规定面向社会公示结果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、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、性别、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和所学专业、拟聘岗位、各项成绩、总成绩、排名,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。
七、聘用
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,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。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。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岗。考核不合格者,解除聘用合同。
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,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。
八、工作纪律
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。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,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。加强考务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。
考生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,已受聘人员,一经查实,解除聘用合同,予以清退;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,将给予纪律处分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九、本公告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
咨询电话:87893608 联系人:李老师
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处:87893369
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:83732198